3935 | 2017-02-14 14:16:08
7月25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》,这是对国务院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11号)的落实和进一步细化。
值得关注的内容有:
研究制定国内短缺、有待突破的原料药重点产品目录,对目录中化学结构清晰、符合税则归类规则、满足监管要求的原料药,研究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,
2017年底前研究制定创新和优秀药品、医疗器械产品目录;
加快首仿药、重组蛋白药物、抗体药物、疫苗等制剂产品出口,提高原料药、制剂组合出口能力,培育中国医药知名品牌。
2018年底前加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;
建立医药研发、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记录档案,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,建立失信企业“黑名单”;
完善招标采购机制,逐步将医药产品招标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。
实行分类采购,科学设置评审因素,推动药品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编码标准化,确保价格合理、保障供应、质量安全。规范竞争秩序,打破医药产品市场分割、地方保护。